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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和转任。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转任对象,在黄埔区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根据考生报名时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平级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如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方面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个月内未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该考生的选调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五、其它事项
(一)来穗参加考试的市外人员,由选调单位按统一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补助。
(二)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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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联系方式表.xls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