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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永州蓝山县人民法院、公安局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

蓝山县人民政府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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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蓝山县人民法院蓝山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准考证由县人社局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一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本县考生的证明需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县区考生的证明需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本次选调工作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见职位表。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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