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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入闱面试考生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若经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考察。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考察。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六)体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七)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九)聘用。对被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
四、咨询电话:0797—8391270、8391240。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