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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
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参加体检、接受考察,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考察对象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7、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该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严禁在遴选工作中违规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撤销录用和有关调配事项,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遴选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情况和问题。举报电话:0714-8726078 8721009
原标题:大冶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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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