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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选初步意见,报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贵池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取消选调资格后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笔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公告由本次池州市贵池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3214819
监督电话: 区监察局 2022589
原标题:2017年池州市贵池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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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池州市贵池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池州市贵池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池州市贵池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