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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乡镇街道服务年限不满5年、县市级以上服务年限不满3年)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31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人事老干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请在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3.县(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的事业人员聘用合同及职称审批表复印件一份。身份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5.2014年至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在文山州人大网、州政务网和州人社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5:1,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