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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临沂兰山区公开遴选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10人公告

兰山区政府网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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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8日。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兰山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由本人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10月28日前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二号楼111室)。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遴选的我区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除外)参加笔试考试。

(三)面试

笔试成绩前10名人员及报名参加遴选的我区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进入面试。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10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聘任

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予以聘任,聘期两年。

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笔试、面试及考察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兰山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兰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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