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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由选调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按资格审核不合格处理。
(五)面试
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地点在广州。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我市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七)考察
由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所有资料恕不退还。报名者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冼秀慧,联系电话:020-86010322
原标题: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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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