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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领取地点为邗江区纪委913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选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网上查询。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领取地点为邗江区纪委913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对应职位计划数1:1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增加笔试并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程序,由选调单位办理手续。
在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中共扬州市邗江区纪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扬州市邗江区纪委干部室(87861748、15062806825)
监督电话: 87862224、87869263
原标题:邗江区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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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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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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