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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龙泉市中山东路就业局三楼(检察院对面)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调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招考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由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从到低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五)研究决定与公示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被选调对象考试和考察等情况,结合职位匹配性,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并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龙泉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阶段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将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62071(市委组织部);7262228(人力社保局)
附件下载>>>
附件1:2017年龙泉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