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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初审。
省审计厅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湖南省审计厅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公布笔试的时间、地点。
(四)笔试。
笔试以专业知识测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每个选调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公务员录用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后一次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以上3份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到湖南省审计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人员分选调职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在湖南省审计厅网站公示。
(六)面试。
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各职位选调数的比例为1:1。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公务员身份,并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与能力、遵纪守法、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研究与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湖南省审计厅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审计厅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调动。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到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理转任手续。
四、相关事项
(一)此次选调只针对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参加选调的公务员要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自觉提供真实、准确、翔实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并遵守选调工作的相关安排。严禁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提供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不真实,取消该报名人员的选调资格,并通报至其工作单位。
(三)选调到湖南省审计厅工作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如工作需要,每年出差不少于160天。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省审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选调咨询电话:(0731)89976151,(0731)89976236。
选调监督电话:(0731)89976143。
原标题:湖南省审计厅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湖南省审计厅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