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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如因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市法院按照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市法院领取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考试内容为财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3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确定1名体检对象。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调入。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报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人社局、市法院负责实施。
原标题: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财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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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