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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5(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考考察)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比例不足的可以等额考察)。考察满分为100分。由考察领导组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要求或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后无合适人选,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岗位。
4、加分条件
获得表彰的在笔试、面试、考察折算后的总分基础上加分为: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州(市)级3分,县(处)2分。以上表彰不实行累计加分,只计单次最。受表彰奖励本人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表彰文件为依据,进行认定。
五、选调程序
(一)选调方案确定后,在巧家电视台、巧家新闻网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按照选调各时间段要求组织笔试、面试、考察;
(三)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束后,遴选出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住建局、人社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巧家县住建局办公室。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现场报名。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
地点:巧家县第一中学 一号教学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1月25日(8:30-17:30)。
地点:巧家县第一中学 一号教学楼
(四)笔试、面试分别结束后的第一天在巧家县住建局对成绩进行分别张贴公布。
七、纪律要求
(一)考生纪律要求
1.报名参加选调者应试前15分钟到达应试地点,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时在监考人员现场监督下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场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实行封闭管理,非应试者不得进入面试区域。应试区内设候考室,供应试者准备,面试者进入候考室后不得离开,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试区域逗留。
(二)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1.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2.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不得参与选调相关工作。
八、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应保持通讯随时畅通。
2.本方案由巧家县人社局、住建局负责解释。
3.报考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参加选调报名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
联系电话:座机(0870-7120368) 手机(13578052255)
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