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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及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人岗相适度测评、资格复审与面试、笔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9:00至10月13日17:30。报名人员登录东吴人才热线网(www.dwrc.com.cn)或吴中清风网(www.wzqf.gov.cn),点击“2017年吴中区纪委机关、区纪委派驻机构公开遴选公务员专栏”,下载报名表,填写详细信息后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zwzqjw@163.com(以该邮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下同)。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中公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资格初审、核发准考证。资格初审时间10月14日~ 17日。初审合格者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开考比例为3:1。若某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计划。报考取消职位人员请于10月17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
3.人岗相适度测评。初审合格人员根据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岗相适度测评,内容为5分钟述职演讲,满分100分。根据得分高低,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资格复审、面试和笔试。复审和面试、笔试的时间、地点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层任职文件、获奖证书等,阅原件留存复印件;面试人员是垂直管理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材料不合格或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满分100分。根据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笔试成绩合计总分(占比分别为40%、40%、20%),按遴选计划2: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区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遴选人选。
6.公示和调动。拟遴选人选名单在东吴人才热线网和吴中清风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公务员调动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由于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在遴选各环节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遴选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处。咨询电话:66982031。监督电话:65253460。
本简章由吴中区纪委、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