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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永州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人员5名公告

新田县人民政府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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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确定为选调人员。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由选调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可递补一次。

(六)公示、转任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网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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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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