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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水利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遴选计划。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
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
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遴选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考察。省水利厅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进入拟遴选对象名单。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五)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省水利厅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办理调动手续后,遴选人员直接任职。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联系及咨询电话:0931-8416523
原标题:甘肃省水利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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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