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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政治处将有专人负责通知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和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财会管理人员主要测试会计专业知识和有关财会的法律法规等方面;行政管理人员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和公写作能力等方面。
2、面试。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人选;若未达到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报院党组确定等额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政治处将组织考察组赴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六)调动及任职
体检合格及组织考察后,报党组确定选调人员,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98号)
邮 编:529030
联 系 人:郑尚安、罗国琴
电 话:0750-3936307、3936343
传 真:0750-3936209
原标题: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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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