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不能作为选调对象的情况
(一)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曾被开除公职。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六)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公开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86631959@qq.com):
(1)《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
(4)本人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
(5)报考综合文秘岗位的提供不少于2篇本人主笔的文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