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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调2人公告

绵阳人事考试网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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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能作为选调对象的情况

(一)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曾被开除公职。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六)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公开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86631959@qq.com):

(1)《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

(4)本人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

(5)报考综合文秘岗位的提供不少于2篇本人主笔的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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