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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专业岗位可放宽到2:1,达不到比例则取消该职位的选调名额。
1.面试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从到低分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简阳市审计局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调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3.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结束后,结合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由简阳市审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四)公示
确定选调人选后,将在简阳市审计局公示栏上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调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中共简阳市纪委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组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相关选调纪律的人员,经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简阳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电话告知,请参加选调的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出现相关信息无法及时传递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