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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重庆市纪委机关和巡视机构公开遴选和选聘21人简章

风正巴渝网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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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遴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提交报考申请。即日起,考生可登陆“风正巴渝网、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遴选(选聘)简章。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9日10:00至2017年10月13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http://www.cqleaders.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应按照诚信承诺书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用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资格审查表、成绩查询等)。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2. 资格初审。市纪委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17年10月14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报考申请。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自行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向市纪委咨询。

4.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17年10月16日12:00前在网上支付笔试费用(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考。

5. 公布报名情况。2017年10月18日,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报名情况。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遴选(选聘)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市纪委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选聘)名额。若取消该岗位遴选(选聘)计划,报考该岗位人员如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经本人申请,市纪委审核同意,可改报其它岗位,不改报其它岗位的,退还笔试费用。

6.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0日9:00至开考前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未按要求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科分值均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遴选(选聘)程序。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1. 综合知识测试

综合知识测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选聘)岗位表》。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如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

4. 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由市纪委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选聘)名额。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中共重庆市纪委机关和巡视机构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原件和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人因故不能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被委托人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后无故放弃遴选(选聘)资格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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