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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若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按照从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再列入考察对象。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九)公示和审批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通过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政务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2)审批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本方案由州发改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9—3224281(人教科)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4616(纪检组)
原标题: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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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