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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能选调。
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看干部人事档案,了解廉洁自律情况。
(四)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具体事宜将以电话、短信息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所用电子邮箱。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应在组织考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二)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到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岗位工作。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公平竞争、讲究诚信,一旦发生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告其所在单位。
联系咨询电话:69844241,69828775
传真电话:69844241
咨询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原标题: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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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2017年选调干部报名表
2.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的有关要求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