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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材料请于2015年3月1日前(以收寄邮局时间为准)寄(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办(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2.初选。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选调工作小组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
3.考试。初选合格者,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通知进行考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100分。面试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总分为100分。总分各占50%。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6.办理调动手续。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报名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期间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文字材料及其他材料。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办
邮政编码:528231
邮箱地址:dl.zzb@163.com
联系电话:0757-85527528
传真:0757-85533166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