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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均为12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考试范围参照《安徽省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40分),判断推理(20分),言语理解与表达(20分),写作(4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5合成。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0.5+《公共基础知识》成绩×0.5]÷1.2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21日上午。
上午 8∶00—10∶00《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 10∶00—11∶30《职业能力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定于10月20日,领取地点在县人社局大楼315室,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和百分制计分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聘)职位(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根据总成绩依到低分排序后(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照《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依照《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中作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实际选调(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数。考核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健康状况等,注重工作实绩并兼顾与拟任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因考核不合格出现选调(聘)职位(岗位)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聘)人员。拟选调(聘)人员名单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栏目中公示7天。
(七)试用:选调(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八)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以及编制登记簿调整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信息发布、监督电话
信息发布:泾县2017年泾县县直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请查阅: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公告栏目
咨询电话:0563-5102637
监督电话:0563-5025425。
六、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度泾县县直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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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泾县2017年度县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x
2、2017年度泾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x
3、2017年度泾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