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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人员后,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马龙县环境保护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网(www.qjepb.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十、纪律和监督
1、公开考试遴选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马龙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从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考试遴选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4、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遴选的任何阶段均可由考试遴选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马龙县范围内的遴选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5、对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拟遴选资格而未按规定及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考察、遴选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的考生,5年内禁止参加马龙县范围内的遴选考试。
6、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马龙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遴选考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龙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032632
马龙县环境保护局 0874—8880126
监督电话:马龙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0874—8886248
附件下载>>>
附件1:马龙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马龙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doc
附件5: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原标题: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