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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名额。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月16日到遂宁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科目: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公告携带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参加考调的书面材料、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有组织盖章)及工龄确认证明、考核等次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特殊)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遂宁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七、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后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属实或不影响考调工作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商调。考调对象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新考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
八、考调工作纪律
考调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
(一)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考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考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考调工作事项时,涉及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考调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察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
九、本公告由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910252(遂宁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
原标题: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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