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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3名体检、考察对象,报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领导审定后,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完成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需要递补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决定
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根据跟班考核、文字综合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
将拟选调人选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转任
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对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将所呈报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考务咨询电话:0731-89990391。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认真地做好推荐工作。
2、所有参与选调的对象必须服从选调工作统一组织,服从跟班期间工作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纪律。
3、选调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委托省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研究室办公室具体办理,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组织体检、考察。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4、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9990100。
原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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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