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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考调对象,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在中国顺庆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不进行递补。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二)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相关事项,将在中国顺庆网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调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年龄、工作年限、在编年限等均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
(四)行政单位面向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遴选。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0-1 0817-2241847
原标题: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关于党群系统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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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顺庆区党群系统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2.南充市顺庆区党群系统部分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