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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桂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巡察办选调12人公告

桂阳县人民政府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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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可提前填写并打印《2017年中共桂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报名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报考专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桂阳县内的报考人员不需提供,在考生诚信报考的基础上由桂阳县公务员管理局统一核实报考人员的身份)。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桂阳县行政中心(四大院)五楼县纪委526办公室。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桂阳县行政中心(四大院)五楼县纪委52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

(2)每个选调职位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3)取消选调计划数的职位,将于2017年10月16日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0月17日上午8:00-12: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10月17日下午将公布核减选调计划数的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1科(一套试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和作文(6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均为15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10月下旬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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