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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广东佛山市工商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和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加挂企业登记综合服务中心牌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工作岗位
选调人数: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工作岗位:企业综合服务岗。从事核准各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受理、审查市工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受理的各类企业登记注册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辅助性工作。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佛山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法学类专业(法学类B0301、法学A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中国语言文学A0501)、经济学类专业(经济学类B0201、金融学类B0201、应用经济学A0202)、工商管理类专业(工商管理类B1202、工商管理A1202),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佛山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调年龄及相关年限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
(三)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