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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一周,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广播电视台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建平县广播电视台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考生总成绩到低分顺序及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县人社局在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走访了解、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遴选资格。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试用人员,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试用人员到广播电视台报到工作,试用期3个月后,择优留用2人,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原标题:建平县广播电视台关于公开遴选电视新闻主播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