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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3: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考调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后,调整面试比例方案。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差额1 名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凉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以下若进行递补的均按此程序进行)。
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差额1名确定考察人选,由凉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
(五)试用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凉山州统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贫困村第一书记按照脱贫攻坚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在任期内第一书记岗位不作调整。
(七)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凉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统计信息外网上发布,补充公告、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均在凉山统计信息外网上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凉山州统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615025
监督电话:0834-861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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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凉山州统计局公开考调计算站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凉山州统计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