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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如果符合条件的选调人员报名不足选调计划人数5倍的,将按比例核减该岗位选调人数。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有博士学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选调职位数比例。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调入。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