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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委统战部和县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各职位人员考察对象按照报考各自职位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门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单位依据选调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职位人员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报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县编办及县委统战部全程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7026509
县编办:7026157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7026613
原标题:关于东至县县直有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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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东至县委统战部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