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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以下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2)试用期未满的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未作出定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理期限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高明区档案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考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选择与职位条件相匹配的人员,经过面试和计算机实操等相关考试,确定拟选调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我局将派出干部考察组到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开展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听取单位领导、同事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拟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五)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选调对象,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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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