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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合肥市直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148名公告

合肥人事考试网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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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力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能力测评人选,能力测评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能力测评人选。

能力测评采取干部能力测试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能力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照与遴选或选调职位计划数2: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同遴选和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和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考察分数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综合考虑考察对象年度考核等次及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等。考察组要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遴选和选调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遴选和选调单位、遴选或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

市公务员局综合处:0551-63538726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二部:0551-62669622、62615147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551-63536506

原标题:合肥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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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017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公务员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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