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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方法及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符合以上条件者到县编办报名。报名时由县编办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本次遴选。
2.适岗评价与笔试。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按适岗评价、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第三名出现同分,则同分者皆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4.考察。按适岗评价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第二名出现同分,则同分者皆进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县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5.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单位集体讨论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6.公示与审批调动。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报名须知
1. 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编办综合科(海安县长江中路106号县行政大楼1822室)。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88861318,88851858;
监督举报电话:88160003,18962762808。
原标题:海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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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