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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双峰县人民检察院选调3人公告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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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好《双峰县公开选调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30日到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305)现场报名,或以电子方式报名,邮箱:QQ910854742,另在9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前述材料一套至政工科。

2、初审。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经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

4、考察。对面试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和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5、确定正式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初步人选,报县委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共同实施。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的干部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一)工作人员要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程序,严守纪律。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应按有关规定回避。有循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报名的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违纪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

2、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手段的;

3、用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竞争对象的。

五、其他事项

1、被选调人员享受与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同等福利待遇。

2、被选调人员自愿在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

3、咨询电话:0738-6838050

原标题:双峰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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