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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县人民法院公开遴选2名执行员公告(报名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6月9日)

中公教育遴选网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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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遴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6月9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地址:湘潭县人民法院办公楼419室。

  联系人:胡颖,联系电话:0731-57757615。

  3、报名办法:

  报考者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 份,且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好《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遴选审判员报名表》,并附电子版。

  外地报名者可采用网络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网网站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格电子版本及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邮箱:1660828050@qq.com。网络报名者可在参加面试时将上述材料交验。

  4、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行审查,通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遴选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将相应减少遴选人数。

  (二)面试。

  本次遴选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两方面。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者,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本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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