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张);
(1)《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
(5)本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者主要执笔撰写的综合文稿2篇;
(6)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及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可暂不提供,待考察时补交);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市委大院辅助楼218室。联系人:颜先生138928790118;传真:88117715。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表和文字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szzysmsc@126.com。
4.通过资格初审的,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10月14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2017年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