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5、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
6、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考察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比例确定。考察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并对考察对象进行“两项公示”(思想工作小结和干部简要情况)。
7、体检 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
8、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召开党组会,集体票决讨论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
9、公示和录用 市政府办公室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市公务员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2015年市政府法制办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2015年市政府法制办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后)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经初审后,由各县市区公务员局于1月12日16:00时前统一报市公务员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调配科(联系电话:2387913)。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②《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点击下载附件: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门市公务员局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