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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尚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306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有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出示单位印章):
(1)《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证明。
(7)同底免冠近期大一寸证件照四张。
(8)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主要是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岗位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5(男女均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该比例,裁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计划,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调剂。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岗位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5(男女均达到1:5)的比例,发放准考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在笔试前5天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遴选岗位所需工作能力和技能、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曲靖市委党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拟遴选人数1: 3(男女均达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市委党校以外的考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1/3,具有考官资格证的考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1/3。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30分钟。主要测试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在面试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面试成绩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面试时,面试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面试人员自负,面试按规定正常进行。
面试时间:2017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曲靖市委党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