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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调研报告成绩进行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由湘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转任人选需在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承诺服务五年以上;不符合的,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此次遴选由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5558709(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原标题:湘潭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