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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桃源县遴选县纪委派驻机构人员13名公告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7-09-14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遴选程序

遴选按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人选、公示和试用、研究决定调入等程序进行。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决定是否核减或

取消遴选计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9月19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县纪委三楼,咨询电话:0736—6630173)。

3.报名程序:①到县纪委领取《桃源县公开遴选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桃源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内下载);②报名时需交验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证或奖励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1份,2寸半身同底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工作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通过审查后,由县纪委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县纪委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分析综合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安排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遴选资格。递补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五)决定与公示。县纪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试用对象,并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试用与调入。公示无异议,试用人员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调配审批手续。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桃源县公开遴选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桃源县纪委

桃源县监察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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