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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和考核
市委办公室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方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评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根据考评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拟调候选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四)市委组织部审定
市委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按程序提交市委组织部审定。
(五)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选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