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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19:00。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资格证书等扫描为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936327479@qq.com)。初审合格人员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克拉玛依市迎宾路56号,市人民检察院313室。
审核资料:
1.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须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由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资格证书原件;
3. 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个人特长、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及年终考核情况、受表彰情况,联系方式)。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内容:检察业务及相关岗位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咨询电话
0990—6232483、0990—623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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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