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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所在工作(编制)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在编在岗证明等材料。
2.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遴选职位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审计局负责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
2.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审计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由审计局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公示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江苏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8-88996958
监督举报电话:0518-88997508
附件:
灌云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