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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分岗位考试,即:县委组织部(县党史办)科员岗位和县委党校教师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县委组织部(县党史办)科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县委党校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面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机关公文写作和申论等。
2、面试内容:县委组织部(县党史办)科员岗位人员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县委党校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人员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面试人员与岗位选调名额3:1的比例进行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全部参与面试。
4、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各岗位人员体检、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选择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
2、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组织考察。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间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其中县委党校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调动时与党校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
五、相关说明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县委党校、县编办全程参与。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至县监察局)
中共东至县委党校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