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陕西西安市蓝田县选调38人公告

蓝田县人民政府网 2017-09-0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选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

4.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登记时间截止2017年8月31日,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

5.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验(含试用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符合《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的回避要求。

9.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0.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三)职位要求

1.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科员职位

职位要求:男性,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2年以上文秘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电脑操作能力强。

2.县纪委科员职位

职位要求:男性,财会和法律类专业优先,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

3.蓝田县非公有制党建工作委员会科员职位

职位要求:男性,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2年以上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有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党建工作经验优先),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日常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4.镇街职位详见《2017年蓝田县选调工作人员镇街职位表》(附件1)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