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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本人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sjsjwxd@163.com。
以上所有证件须分别以附件形式发送(请勿压缩打包)。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9月19日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将集中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我们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请报名者及时确认,并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考试测评与资格复审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步定于9月下旬,具体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
所有考生均采用同一套试卷进行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般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发布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具体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报名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
(4)表彰奖励复印件(或证明)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面试(具体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综合评价
主要依据任职经历、获奖情况、近三年业绩报告及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考察对象。
2.体检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具有专业资质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能选调。
3.考察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将由专人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